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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日期:2019-02-19 06:26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隶属于朝阳区人民政府,并接受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机构性质为行政执法机构。依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行使城管局职责权限内的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和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其它处罚权。按照朝阳区人民政府核定的编制设置和组织架构的规定,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内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督察科、综合协调科、综合考核科、法制科、宣传科、人事科、教育培训科、装备财务科、群团办、执法处置中心,共十二个内设机构和督察队、综合执法队以及四个特殊地区执法队:CBD执法队、朝阳园执法队、798艺术区执法队、工人体育场执法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部门行政编制191人,实际172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7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聚焦重大活动、重点地区和"治脏、治气、治水、治堵、治违"等重点任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时间、组织领导、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加大力度、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狠抓常态化环境管控,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分级分类科学管理方式,强化属地管理,重点围绕大气防治、街面秩序、市容景观、市政公用等四类秩序,开展综合治理;加大施工工地与渣土运输管理力度,完善职能部门间的长效联动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对卫片拍摄的违法建设,破除阻力,坚决拆除。推进共建共享,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9079.9659万元,比2018年9266.7250万元减少186.7591万元,下降2.02%其中:财政拨款9079.9659万元,比2018年9266.7250万元减少186.759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051.7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5.64%,比2018年5440.42万元减少388.66万元,下降7.14%。

    (二)项目支出预算4028.20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36%,比2018年3826.3050万元增加201.9009万元,增长5.28%。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02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0.8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5.5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5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9.6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同时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0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7.873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固定资产总额5431.19万元,其中:汽车21辆,335.8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公共事务协管经费项目填报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